政府物流服务署
供应交通灯外壳
投标者资格预审公告
政府会不时向经预审合资格的供应商发出供应交通灯外壳的招标通知,以配合运输署的需要。
有关招标将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并不会涉及电子拍卖。
现邀请供应商申请投标者资格预审。预审文件可
香港
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9楼
政府物流服务署
采购科
电话:(852) 2231 5300
传真:(852) 2807 2764
电邮:hktender@gld.gov.hk
填妥的申请书可以经邮寄方式或亲临上述办事处递交,亦可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称「政府」)会根据相关的资格预审评估准则评估所收到的申请。政府有权拒绝任何申请,并有权与任何申请人商议其申请的条款。政府亦有权根据可影响供应商预审资格的新资料,重新评估已列入经预审合资格供应商名单者(下称「合资格供应商」)的资格。若要更新或终止经预审合资格供应商名单,政府会以书信或电邮向合资格供应商发出通知。
交通灯外壳的合资格供应商名单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9日。申请书必须于2027年4月19日或以前递交,否则其申请将不获进一步考虑。
本公告也用作《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简要公告。
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