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物流服务署备有各种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现存放于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9楼政府物流服务署总部,以供查阅。

凡现时未列入本署供应商名单的人士,如欲获纳入该名单,可透过以下途径申请。本署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 采购及合约管理系统网站;或
  • 通过 申请书 向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提出书面申请

  • 资讯科技专业服务的供应商

    资讯科技专业服务的供应商也可透过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的供应商社群入门网站登记成为其供应商:
    https://www.ogcio.gov.hk/sc/our_work/business/community/suppliers/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的资讯科技供应商名单可以在以下链接中找到:
    https://www.ogcio.gov.hk/sc/our_work/business/community/suppliers/active_suppliers_a.html
    https://www.ogcio.gov.hk/sc/our_work/business/community/suppliers/interested_suppliers.html


    就下述采购物品组别编号所涵盖的货品或服务,凡申请列入及已列入并确定继续保留在相关供应商名单者,须遵守或符合下文的条款及条件。


    以下为申请列入成为政府物流服务署供应商的相关文件及资讯:

  • 标准条款及条件
  • 承办商表现评估
  • 政府物流服务署供应商须知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
  • 如何成为政府物流服务署供应商-常见问题
  • 环保采购

  • 有关申请登记成为政府物流服务署供应商,本署的目标是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请可在接获全部所需文件后7个工作天内处理完毕。

    有关申请列入成为本署供应商,可向下列资料中心查询:

    政府物流服务署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9楼
    供应商纪录小组
    电话号码:(852) 2231 5381
    传真号码:(852) 2807 2764
    电邮地址supplier_reg@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