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科负责政府的车队有效及合乎经济的管理和运作。
政府车队编制
727辆
三十二至四十九座大型巴士
十六至二十九座中/小型巴士
1860辆
小型 / 中型汽车
小型旅行车
多用途汽车
大型房车
电动汽车
106辆
越野车
201辆
小型电单车
小型电动电单车
317辆
货车
1362辆
大型客货车
中型客货车
中型客货车(电动)
2630辆
垃圾收集车
洗街车
通渠车
流动X光车
流动X光车
X光扫瞄车
流动图书馆车
石油气展览车
大型警察电单车
大型警察客货车
救护车
以上包括224辆电动汽车,17辆电动客货车和1辆电动特别用途车辆。
各局/部门可联络本署查询下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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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车队管理事宜,例如车队管理架构、常规、车辆数目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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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变更车辆要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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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理涉及政府车辆的交通意外的程序及索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