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標 者 資 格 預 審 公 告

為方便供應下列產品,政府物流服務署(本署)備有經預審的供應商名單:

類別
A. 道路交通燈
  (i) 傳統交通燈
  (ii) 發光二極管交通燈
B. 交通燈控制器
  (i) 供區域交通控制系統使用的交通燈控制器
  (ii) 供區域交通控制系統以外使用的交通燈控制器

凡現時供應上述產品而又未加入本署經預審的供應商名單的商號,如有意將其商號名稱納入該名單內,可以郵寄或親臨政府物流服務署提交書面申請,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9樓,書面申請也可以傳真至(852) 2807 2764或電郵至hktender@gld.gov.hk

商號請在申請書上註明其有意供應的產品類別。在接獲申請書後,本署會按商號申請納入的產品種類,將有關預審的詳盡評估準則的文件郵寄給商號。

本署會根據相關的預審評估準則將接獲的申請進行評估。商號如獲本署接納,便可獲納入本署的經預審的供應商名單。本署有權根據有關商號資格的新資料對其登記資格作出重估。

如有需要時,本署會通知供應有關產品的相關名單內的供應商參加競投。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拒絕任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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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