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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定 於 下 列 日 期 及 地 點 公 開 拍 賣 充 公 / 無 人 認 領 貨 物 及 廢 棄 物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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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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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柴灣創富道11號政府物料營運中心閣樓會議室
電話:2896 9878 傳真:2515 9447 |
| 日期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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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開始 |
公開拍賣貨物的目錄表及其他有關詳情,可在上述拍賣日期前一星期到下列地點索取:
| (1)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0樓政府物流服務署接待處。 |
| (2) |
香港柴灣創富道11號政府物料營運中心地下。 |
承投者必須嚴守下列條例所有規定:
| (1) |
《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201章)第7及12條 |
| (2) |
對進出口廢物、使用過或二手電腦及電器的管制(香港法例第354章及60章) |
本期將有下列貨品以供拍賣,但須符合拍賣通告內的拍賣條款及條件(2011年6月修訂本)和各批物品的特別售賣條款: |
項目 |
物品詳情 |
1. |
舊汽車 |
2. |
舊數碼相機 |
3. |
舊手提電話 |
4. |
雜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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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的人士如欲下載《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201章)第7及12條、對進出口廢物、使用過或二手電腦及電器的管制(香港法例第354章及60章)、 拍賣通告內的拍賣條款及條件(2011年6月修訂本) 、付款方式和拍賣物品清單,可按一下以下的檔案名稱。這些檔案只供參考之用,並會再作修訂。
服務櫃台服務
拍賣通常以廣東話進行,但拍賣主持人可按要求,在拍賣某個批號時輔以英語或普通話進行拍賣。如競投人有此需要,應在拍賣前預先到位於等候區的服務櫃台,通知工作人員在拍賣那些批號物品時,希望拍賣主持人輔以英語或普通話。當局會盡量安排拍賣主持人在拍賣有關批號的物品時輔以所需語言。假若競投人在拍賣進行中需要任何其他的協助,應立刻舉手或向拍賣場地的工作人員求助(請不要誤舉出價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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